男方提出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案例一:男方发现女方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经多次劝说仍不知悔改,男方据此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终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
案例二:男方长期沉迷赌博且欠下巨额债务,女方不堪忍受,起诉离婚。男方虽不同意,但法院根据相关情形,判决准予离婚。
在婚姻关系中,当男方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时,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如存在重婚、同居、家暴、虐待、遗弃、赌博、吸毒、长期分居等具体情形。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和判断,以确保离婚判决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同时,双方也应该理性对待婚姻问题,在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时,通过合法途径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