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刑法对非法持有弹药罪既遂量刑的规定如下:
1、非法持有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非法持有弹药,数量较大的;出于犯罪目的,非法持有弹药的,非法持有、私藏军事系统或非军事系统的公务弹药的;对国家工作人员使用暴力或威胁抗拒收缴非法持有弹药的等。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例一:王某私自持有大量弹药,经查明其并无犯罪目的,但弹药数量较大,最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案例二:李某出于好奇非法持有少量弹药,被发现后主动上交,鉴于其情节较轻,依法从轻处罚。
在这类案件中,对于非法持有弹药罪的认定,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节来判断。比如案例一中,王某虽无特定犯罪目的,但持有弹药数量大,符合情节严重的情形,所以受到较重处罚。而案例二中,李某持有量少且主动上交,体现了一定的悔罪表现,依法从轻处罚是合理的。司法实践中,要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确保罪责刑相适应,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