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刑法对强迫交易罪既遂量刑的规定具体如下:
1、强迫交易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强迫交易的;实施强迫交易非法获得数额较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结伙实行强迫交易的;手段恶劣的;强迫外国人交易的;强迫交易内容低劣的;等等。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案例一:张某长期在某市场采用暴力手段强迫商户将商品低价卖给他,经调查其强迫交易行为多达十余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最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李某等一伙人通过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他们提供的高价服务,非法获利颇丰,且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后被警方抓获并判刑。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强迫交易罪的认定关键在于是否存在强迫行为以及情节的严重程度。对于此类犯罪,司法机关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惩处,以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在现实生活中,任何违反法律、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我们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进行交易活动,共同营造健康、公平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