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加盟要注册商标,不然要退回加盟费。法律规定,特许商许可授权加盟商使用的商标,应该是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特许商的商标未注册的,即使双方签订了加盟合同,加盟商也是主张加盟合同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从而要求退还加盟费。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甲公司未取得注册商标便开展加盟业务,与众多加盟商签订了加盟合同。后加盟商发现该商标未注册,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甲公司退还加盟费,最终得到法院支持。
乙企业在商标还在申请过程中便大肆招加盟,加盟商得知真相后纷纷起诉,乙企业不仅退还了加盟费,还面临其他法律责任。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招加盟时未注册商标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企业在开展加盟业务前,务必确保商标已成功注册,这不仅是遵守法律规定,也是对加盟商权益的保障,更是自身稳健发展的基础。若企业未做到这一点,在法律面前将处于不利地位,可能面临诸多诉讼和赔偿责任,严重影响企业的声誉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