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的,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复审请求。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法》第四十一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公司的一项发明专利申请在公布后被驳回,甲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了复审请求。经过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了驳回决定。甲公司不服,又在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通过法律程序维护了自身权益。
乙个人的发明专利申请也遭遇了公布后的驳回,其及时提交复审请求,但复审仍未通过。乙个人在收到复审决定通知后的三个月内果断向人民法院起诉,积极争取自己的专利权利。
在实践中,遇到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情况,当事人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来操作。及时提交复审请求,是争取权利的重要一步。而对于复审决定不服的,更要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整理,为自己的诉求提供有力的支持。这一系列的法律行动都需要当事人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和专业知识,必要时应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和指导,以提高胜诉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