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的拘役时间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案例一:王某在饮酒后驾车回家,途中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
案例二:李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与他人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
在这些案例中,被告人均因违反危险驾驶罪的相关规定而受到法律制裁。危险驾驶行为不仅危及自身安全,更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从法律角度来看,法院的判决是严格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的,体现了法律对危险驾驶行为的零容忍态度。这也提醒广大民众,要时刻牢记遵守交通法规,杜绝危险驾驶行为,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