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三年不会自动离婚,无论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想要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不成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是会准予离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李先生和张女士因感情问题分居三年,李先生认为分居这么久已经自动离婚了,便开始了新的感情生活。张女士得知后将李先生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分居三年并不意味着自动离婚,李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开展新恋情属于过错行为。最终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了判决。
在这个案例中,李先生显然对法律规定存在误解。婚姻关系的解除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存在所谓的自动离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只是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一个因素。而在分居期间,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存续,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违背婚姻的忠诚义务。法律对于离婚有着明确的规定和程序,我们都应当尊重并遵守。
王某和赵某结婚后长期分居,三年后王某提出离婚,赵某不同意。王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因分居三年感情已破裂要求离婚。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仔细审查了双方的分居原因、感情现状等情况。最终认定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准予离婚的情形,判决准予离婚。
此案例很好地体现了法律对于分居离婚情形的适用。当夫妻确实因感情不和分居达到一定时间,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是可以判决离婚的。但法院的审查是全面且细致的,并非单纯依据分居时间这一个因素。这也提醒当事人,在处理婚姻问题时要依法依规,同时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留,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离婚是一件严肃的事情,法律旨在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和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