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王某在某工厂工作,工厂长期要求其在存在安全隐患的环境下作业,且无视王某的多次提醒和建议。某天,工厂又强令王某进行危险操作,王某感到自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于是当场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并离开。
李某所在公司经常以暴力手段逼迫员工加班,李某不堪忍受,在又一次遭遇暴力逼迫时,他毅然决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在这些案例中,劳动者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当用人单位出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时,劳动者有权利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以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重要权利,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拦或刁难。劳动者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应坚定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可能出现的纠纷中占据有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