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十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张某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消费,累计诈骗金额达十余万元。经调查,其行为完全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最终,张某被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被处以相应罚金。
李某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大量透支消费,在银行催收后仍拒绝归还,涉案金额接近十万元。后经司法程序,李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到了应有的惩处。
在信用卡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存在侥幸心理,以为可以逃避法律制裁,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对于此类行为,司法机关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惩处。在实际办案中,我们需要仔细甄别各种情节和证据,以确保公正判决。同时,也提醒广大民众要遵守信用卡使用规则,切勿触碰法律红线,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