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婚再结婚登记需要带离婚证,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王某与李某离婚后,王某准备再婚。在办理结婚登记时,王某忘记携带离婚证,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告知其必须提供离婚证才能办理再婚登记。王某这才意识到离婚证的重要性,赶紧回家取来离婚证,顺利完成了结婚登记。
赵某与前妻离婚多年,在与现任女友准备结婚时,以为不需要离婚证。但到了婚姻登记处,被告知没有离婚证无法办理登记,赵某只好回去取来离婚证后才办理成功。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离婚证在离婚后再结婚登记时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证件。法律明确规定了办理结婚登记所需的材料,离婚证就是其中关键的一项。这既是对婚姻状况的一种明确和确认,也是保障婚姻登记程序合法、严谨的必要举措。大家在面临此类情况时,务必按照法律规定准备齐全相关证件,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延误,确保婚姻登记能够顺利进行。同时,婚姻登记机关严格按照规定审查和办理,也是维护婚姻制度严肃性和规范性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