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为劳动者申报工伤,用人单位不申报的,劳动者个人可以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申请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王某在工作中受伤,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为其申报工伤。王某在受伤后一年内向当地人社局劳动关系科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及医疗诊断证明等,成功申请到了工伤认定。
李某所在单位以各种理由拖延为其申报工伤,李某在受伤一年期限将至时,果断自己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及时维护了自身权益。
在现实中,经常会出现用人单位不积极为劳动者申报工伤的情况,劳动者一定要清楚自己的权利和申请期限,及时采取行动。就如案例中的王某和李某,他们在面对单位的不作为时,通过正确的途径和方式,成功地进行了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在工伤事件中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这对于顺利申请工伤认定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