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并没有父债子偿的规定。
父母与子女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与其子无关。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应当偿还父母生前所欠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张某的父亲生前欠下巨额债务,张某并未继承父亲的任何遗产。债权人找到张某要求其偿还债务,张某以法律没有父债子偿规定为由拒绝。最终法院判决张某无需承担其父债务。
李某的父亲去世后留下了一笔遗产和部分债务,李某选择继承遗产。之后债权人要求李某偿还债务,李某按照法律规定,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了债务的清偿责任。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对于是否存在父债子偿的情形,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就如上述案例,未继承遗产则无需偿债,继承了遗产则应在相应范围内偿债,这是明确且合理的法律规则体现。作为当事人,应清楚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处理相关债务问题,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和法律秩序。同时,债权人也应了解法律规定,正确主张自己的权利,避免不合法不合理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