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的时效性是指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强制程序保护其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的法定有效期限。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甲借给乙 10 万元,双方约定一年后归还,但到期后乙未还款,甲也未及时追讨。五年后,甲才想起此事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还款。此时乙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法院经审查后认定甲的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驳回了甲的诉讼请求。
丙公司拖欠丁公司货款 50 万元,丁公司在三年内多次向丙公司催要,并保留了相关的催款证据。三年后丁公司向法院起诉丙公司,丙公司同样以诉讼时效抗辩,但由于丁公司有证据证明其一直在积极主张权利,未超过诉讼时效,法院最终判决丙公司向丁公司支付货款。
在债务纠纷中,时效问题至关重要。权利人应当及时行使权利,避免因时效过期而导致自身权益受损。如案例中,甲因未及时追讨导致诉讼时效经过而败诉。而丁公司则因积极主张权利并保留证据,使得其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这提醒大家,在发生债务纠纷后,要密切关注时效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中断时效,比如通过书面催款、提起诉讼等方式,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债务人也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以为时效经过就可逃避债务,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