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传销的表现形式如下: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一:某传销组织以投资虚拟货币为名,通过不断发展下线来获取收益。参与者需缴纳高额费用获取所谓的“投资资格”,并通过拉人头来提升自己在组织中的层级和报酬。最终该组织被依法查处,相关人员受到法律制裁。
案例二:一个传销团伙打着销售保健品的幌子,要求成员发展下线并购买产品才能获得晋升和报酬。该团伙在多地发展大量人员加入,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后被警方一举捣毁。
在这些案例中,传销组织者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他们以各种虚假的名义和手段,诱骗人们参与传销活动,不仅给参与者带来了经济损失,也对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行为是绝对不能被容忍的。广大民众一定要提高警惕,认清传销的本质和特征,避免陷入传销陷阱。同时,执法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传销活动,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