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功三次算重大立功。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重大立功是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等行为。
《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案例一:甲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在羁押期间,他先后三次提供重要线索,协助警方破获了多起重大案件。最终,法院鉴于其三次立功表现,对其从轻处罚。
案例二:乙在服刑过程中,三次检举同监舍罪犯的重大犯罪行为,均经查证属实。这三次立功行为使得乙在后续的量刑中获得了减轻处罚的机会。
在刑事辩护中,立功三次是否属于重大立功,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情况来判断。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当犯罪分子确实存在多次立功表现,且这些立功行为符合重大立功的条件时,司法机关通常会依法给予相应的从宽处理。然而,每一个案件都是独特的,律师在辩护过程中,需要仔细分析立功的具体情形、证据的充分性等因素,以确保当事人能够依法获得应有的量刑待遇。同时,司法机关在认定立功和重大立功时,也应当秉持公正、客观的原则,准确适用法律,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