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五年不属于重犯,重犯的处罚一般是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对于重犯的犯罪分子如果有自首、立功等情形的,是属于法定减轻处罚的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案例一:甲曾因盗窃入狱,出狱后再次实施抢劫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虽然判刑五年,但甲并非重犯,因其前罪并非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案例二:乙因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乙不属于重犯,然而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有立功表现,最终获得了从轻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判刑五年是否为重犯,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不能仅凭刑期简单认定,而要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前科情况等因素。同时,对于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犯罪分子,法律给予了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这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人性化,鼓励犯罪分子积极悔罪自新,也有利于实现刑罚的教育和改造功能。但无论如何,任何犯罪行为都对社会和他人造成了伤害,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应当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共同维护社会的法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