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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不得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瑞律网整理发布 88°c 2025-01-10
导读:经济纠纷何时不得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是指对股东名册上的任一记载事项的变更,包括在保持股东同一性的基础上进行的,股东住所的变

何时不得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何时不得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是指对股东名册上的任一记载事项的变更,包括在保持股东同一性的基础上进行的,股东住所的变更、转移,股东改名等为理由的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举例说法】

A 公司准备召开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十五日,有股东提出要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原因是其住所发生了变化。公司管理层以此时处于不得变更登记期间为由拒绝了该股东的请求。该股东认为公司做法不合理,将公司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公司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驳回了该股东的诉讼请求。

B 公司在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三日,有新股东入股,公司为其办理了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之后其他股东提出异议,认为该变更违反了法律规定。经审查,确认该变更登记无效,公司需按照法律规定重新进行处理。

【律师点评】

在经济纠纷中涉及股东名册变更登记的问题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节点来执行。就如上述案例中,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和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确实不得进行变更登记。公司在处理此类事务时,需准确把握法律规定,避免出现违规操作。而股东也应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在合法的时间和范围内主张自己的权益。若遇到争议,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以维护自身及公司的合法利益。同时,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也会依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公正裁决,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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