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做饭在菜里放了敌敌畏这样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致使受害人死亡,则是犯罪既遂;如果由于受害人发现异常等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的,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一起案例中,妻子因与丈夫长期感情不和,在某次做饭时往菜里投放了敌敌畏,丈夫食用后中毒,虽经抢救挽回生命,但身体受到严重损害。最终妻子被以故意杀人罪(未遂)提起公诉。
还有一个案例,妻子怀疑丈夫出轨,一时冲动在饭菜中加入敌敌畏,丈夫吃下后很快察觉异常并及时就医,未造成严重后果,而妻子也因故意杀人罪(未遂)受到法律制裁。
在这类案件中,妻子的行为明显具有严重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其往饭菜中投放敌敌畏的举动,是一种蓄意谋害他人生命的行为。即便最终没有导致受害人死亡,但其行为的性质依然恶劣,应当受到法律的惩处。同时,也提醒大家在处理感情等问题时,要保持理性和克制,切不可采取极端的违法犯罪行为,否则必将自食恶果。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保障,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不会被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