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法人代表担任有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A 公司在选举法人代表时,候选人甲虽然在公司工作多年,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但因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终未能担任法人代表。而候选人乙,不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有管理企业的能力,且符合公司所在地户口要求,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成功当选为法人代表。
B 公司的原法人代表在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下私自离职,导致公司在后续经营活动中出现一系列问题。新的管理层意识到问题后,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了法人代表变更登记,使公司运营回到正轨。
在上述案例中,充分体现了法人代表担任条件的重要性。对于 A 公司而言,严格按照条件筛选,保障了公司法人代表具备相应的能力和资格,这是确保公司正常运转的基础。而 B 公司的情况则提醒我们,法人代表变更必须依法办理登记,否则可能引发诸多法律风险和经营问题。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充分重视法人代表的选任和变更程序,严格依照法律和章程办事,以维护公司和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