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能算到劳动争议发生前一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案例一:小张在某公司工作多年,经常加班但公司从未支付足额加班费。在离职后,小张提起仲裁,主张过去一年的加班费。最终,仲裁委根据相关证据支持了小张的诉求。
案例二:李某与公司就加班费问题产生争议,李某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及时主张权利,使得时效中断,后续成功获得了应得的加班费。
在实践中,劳动者对于加班费的主张要注意时效问题。如果超过一年时效,可能会面临不利后果。同时,劳动者应注意保留好加班的相关证据,如加班申请、工作记录等,这对于主张加班费至关重要。而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避免引发劳动争议。一旦发生争议,双方应依据法律规定,合理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