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
车祸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什么骨折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李先生在过马路时被一辆疾驰而来的汽车撞倒,经鉴定多处骨折,对方被判定为全责。李先生后续通过法律途径,获得了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多项合理赔偿。
在这个案例中,李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对方全责的情况下,李先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主张赔偿是合理且正当的。这也提醒大家,遇到此类情况应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应有的赔偿。
王女士骑车时被一辆违规变道的汽车撞伤导致骨折,对方承担全部责任。经过法律程序,王女士成功获得了治疗和康复等各项费用的赔偿以及残疾赔偿金。
此案例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于受害者的保护。当遭受侵害导致骨折且对方全责时,当事人要清楚自身权利,及时运用法律武器,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责任,以弥补自己因事故所遭受的损失。法律的存在就是为了保障公平正义,确保受害人能得到应有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