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失火损失按过错程度承担责任,谁的责任就应当由谁来赔偿。充电失火属于过失引起火灾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案例一:某小区一居民在为电动车充电时,因充电器故障引发火灾,导致多辆电动车和部分房屋受损。经调查,该居民使用了劣质充电器且充电时无人看管。最终,该居民承担了主要责任,对其他受损方进行了赔偿。
案例二:一家企业的仓库内,工人在给设备充电时操作不当引发火灾,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由于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对工人的培训不到位,因此企业承担了大部分责任。
在充电失火这类事件中,确定责任承担方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如在上述案例一中,居民自身使用不当是导致火灾的主要原因,理应承担相应责任。而在案例二中,企业未尽到应有的管理和培训职责,也需为损失负责。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应高度重视充电安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以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充电失火,应及时保留现场证据,以便准确认定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和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