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己写,但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具不具有法律效力主要看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离婚协议书需要具备以下几点,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第二,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离婚协议书中不侵害国家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王某与李某协议离婚,自行起草了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离婚手续。然而后来王某发现李某在财产分割上存在隐瞒和欺诈行为,导致自己的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张某和赵某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他们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上表述模糊,之后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最终也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
在上述第一个案例中,王某因李某的欺诈行为而使离婚协议书未能真实反映双方的意愿和权益分配,这种情况下,王某有权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第二个案例则提醒大家,在书写离婚协议书时,对于子女抚养权等重要事项一定要明确清晰,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离婚协议书看似简单,实则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和细节,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后续的一系列争议。因此,建议当事人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要谨慎对待,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确保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和自身权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