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接到家庭暴力的报案、控告或者举报后,应当立即问明案件的初步情况,制作笔录,迅速进行审查,按照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的规定,根据自己的管辖范围,决定是否立案。
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对于可能构成犯罪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或者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经审查,对于家庭暴力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告知被害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施暴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如果施暴者的殴打行为造成受害者轻伤以上伤害后果的,施暴者的行为就已经触犯的刑法,涉嫌故意伤害罪甚至故意杀人或者过失致人死亡这样的罪名,因此报警之后如果涉嫌刑事犯罪,公安会做刑事立案侦查。
施暴者将会受到行政责任(进行训诫、罚款、行政拘留)、民事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丧失继承权),甚至于构成犯罪,会受到刑事追究。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李某长期对妻子实施家暴,妻子多次报警。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审查,鉴于李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且在其管辖范围内,遂及时立案。经调查,李某的殴打行为导致妻子重伤,最终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某对丈夫的家暴行为进行控告,经审查发现该行为虽未构成犯罪,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案件被移送公安机关,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告知张某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要求丈夫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在这些案例中,可以明确看出法律对于家暴行为的严肃对待和处理。当公安机关等接到报案后,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和处理,该立案的绝不姑息。对于构成犯罪的施暴者,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后果;对于未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的,也会依法进行处置。同时,也提醒广大受害者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纵容家暴行为的持续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