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则可能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量刑标准如下:
1、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2、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案例一:在某地区,以张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长期通过暴力手段垄断市场、收取保护费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经司法程序,张某作为组织者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其他骨干成员也分别获刑。
案例二:李某等人加入境外黑社会组织后,回到境内发展组织成员,最终李某被依法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对于涉黑犯罪,司法机关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惩处。涉黑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全,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在具体案件中,会根据犯罪嫌疑人在涉黑组织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具体的犯罪行为等来综合判定刑期。同时也警示人们,切勿参与任何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相关的活动,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