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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份之债的成立需要具备哪些要件

瑞律网整理发布 112°c 2025-01-08
导读:债权债务按份之债的成立需要具备哪些要件按份之债的成立需要具备的要件:1、按份之债的债务人应当为二人以上;2、按份之债的标的应当为可分标的;3、按份之债应当事先约定债务份额;4、法律规定的其他按份之债的成立条

按份之债的成立需要具备哪些要件

按份之债的成立需要具备哪些要件

按份之债的成立需要具备的要件:

1、按份之债的债务人应当为二人以上;

2、按份之债的标的应当为可分标的;

3、按份之债应当事先约定债务份额;

4、法律规定的其他按份之债的成立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举例说法】

案例一:甲、乙、丙三人共同向丁借款 10 万元,约定每人承担三分之一的债务份额。后丁要求甲偿还全部债务,甲以只应承担三分之一为由拒绝。

案例二:A、B 共同购买一批货物,价值 20 万元,双方约定各承担一半费用,后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纠纷。

【律师点评】

在案例一中,甲、乙、丙之间形成了按份之债,每个人按照约定的份额承担债务,甲有权只履行自己的那部分份额。丁要求甲偿还全部债务的要求不合理。在案例二中,A 和 B 对货物的费用承担属于按份之债,当出现质量问题时,应根据各自的份额来确定责任和权利。按份之债的明确约定对于各方权利义务的划分起着关键作用,各方应严格按照约定履行。在实际生活中,涉及按份之债时,要注意约定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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