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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争议属于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

瑞律网整理发布 74°c 2025-01-07
导读:劳动工伤哪些争议属于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

哪些争议属于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

哪些争议属于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

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举例说法】

案例一:小张与公司就劳动关系的确认产生分歧,双方协商无果后,小张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劳动仲裁部门依法受理并进行了审理和裁决。

案例二:李某因被公司辞退而与公司产生争议,李某认为辞退不合理,于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该部门对这起争议予以受理。

【律师点评】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出现上述列举的各类争议时,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仲裁部门寻求帮助和裁决。劳动仲裁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争议进行审查和处理,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护正常的劳动关系秩序。在此过程中,劳动者应明确自己的权益和诉求,及时提交相关证据,以便劳动仲裁部门能准确、高效地处理争议。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尊重法律和劳动者的权益,积极配合仲裁程序,共同推动争议的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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