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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结果是否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

瑞律网整理发布 110°c 2025-01-07
导读:刑事辩护危害结果是否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危害结果不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如抢劫行为没有取得财物、没有致人伤亡时,仍然成立抢劫罪。危害结果作为犯罪客观方面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之一,但不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三条

危害结果是否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

危害结果是否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

危害结果不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如抢劫行为没有取得财物、没有致人伤亡时,仍然成立抢劫罪。危害结果作为犯罪客观方面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之一,但不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举例说法】

甲深夜潜入乙家欲实施盗窃,但在翻找财物过程中被乙发现,甲仓皇逃离,未盗得任何财物。在这个案例中,虽然甲最终没有取得财物这一危害结果,但他的盗窃行为仍然构成盗窃罪。

【律师点评】

在上述案例中,很明显甲实施了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盗窃行为,尽管没有实际获得财物这一危害结果,但依据法律规定,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这充分说明了危害结果并非犯罪构成的绝对必备要件,行为本身的性质和社会危害性在定罪中同样起着关键作用。法律对于犯罪的认定是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的,不能仅仅因为缺少某一特定的危害结果就否定犯罪的成立。

【举例说法】

丙对丁进行抢劫,在实施过程中丁极力反抗,丙未能抢到财物也未对丁造成人身伤害。即便如此,丙的行为依然构成抢劫罪。

【律师点评】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丙以暴力等手段实施抢劫,即使没有达成获取财物或致人伤亡的危害结果,但其行为的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已然存在。根据法律规定,抢劫罪的构成并不绝对依赖于危害结果的出现,行为的实施本身就足以构成犯罪。这体现了法律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公民权利的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强调了行为在犯罪认定中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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