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自行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只具备合同效力,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纠纷
医患双方和解的法律根据及法律效力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自行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只具备合同效力,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举例说法】患者张某在某医院接受手术治疗后出现并发症,医院认为自身不存在过错。后患者与医院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医院给予一定补偿。然而,事后患者反悔,以协议显失公平为由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和解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不存在违法情形,遂驳回患者诉讼请求。
在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和解是较为常见的解决方式。但双方均应在充分了解自身权利义务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确保协议内容公平合理。一旦达成和解协议,若无特殊情形,双方均应遵守。如一方反悔,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判断,并非必然支持反悔一方的诉求。
【举例说法】李某因医疗事故与医院产生纠纷,双方协商后签订和解协议。但之后李某发现医院在协商过程中存在隐瞒重要事实的情况,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协议。法院经调查核实,认定医院确实存在隐瞒行为,判决撤销和解协议。
医患双方在和解过程中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若一方存在此类行为,导致对方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对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这也提醒医患双方,和解应建立在真实、透明的基础上,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