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刑法对抽逃出资罪量刑的规定具体如下:
1、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2、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甲作为某公司的股东,在公司成立后,通过虚构交易等手段将其出资抽回,数额巨大,后被司法机关查处,最终被依法判处相应刑罚。
乙公司的几名直接负责人员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合谋抽逃公司的大量出资,导致公司经营困难,给众多投资者带来损失,他们也为此承担了法律责任。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抽逃出资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损害了公司及其他股东、债权人的利益。司法机关对于此类行为会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惩处。这也警示着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们,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不得随意抽逃出资,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同时,对于单位犯罪,不仅单位要承担罚金,相关责任人员也难逃罪责,这体现了法律全面打击抽逃出资犯罪的决心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