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时,子女是不可以分财产的,父母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获得的共同财产,与子女无关,子女无权取得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案例一:张某和李某离婚,二人育有一子。在分割财产时,其子提出要参与分配财产,法院依法驳回了该请求,明确告知子女在父母离婚时无权分财产。
案例二:王某和赵某离婚,其女以自己也为家庭付出为由要求分得部分财产,最终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认定子女不能参与父母离婚财产分割。
在父母离婚的情形下,财产的分割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子女不能因为父母离婚就理所当然地要求分财产。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公平、合理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子女要明确自己的法律地位,尊重法律的裁决。同时,父母也应该妥善处理好财产问题,避免因财产分割给子女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