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情节严重,是指伪造多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多次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者造成严重后果。
《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案例一:张某伪造多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并进行转让,从中谋取私利,对金融秩序造成严重扰乱。最终张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某公司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还伪造相关经营许可证。该公司及其相关负责人均受到法律的惩处。
在这类案件中,被告人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国家金融管理法规。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行为严重危害金融安全和稳定,必须予以严厉打击。而对于单位犯罪,不仅单位要承担罚金刑,相关责任人员也难逃法律制裁。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准确适用法律,对犯罪行为进行公正判决,以维护金融领域的正常秩序和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