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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呢

瑞律网整理发布 136°c 2025-01-03
导读:债权债务什么是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呢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是债权转让在让与人、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产生的法律效力。外部效力主要表现在:1、让与人将债权全面让与时已脱离原合同关系,让与人不得再向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亦不得再向债权人履行债

什么是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呢

什么是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呢

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是债权转让在让与人、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产生的法律效力。

外部效力主要表现在:

1、让与人将债权全面让与时已脱离原合同关系,让与人不得再向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亦不得再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2、债权转让的受让人成为新债权人或共同债权人,得请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

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对让与人主张的抗辩,可对受让人主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举例说法】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 100 万元的债权,后甲公司将该债权转让给丙公司。乙公司在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以其与甲公司之前的合同中约定该债权不得转让为由,拒绝向丙公司履行债务。丙公司遂诉至法院。

【律师点评】

在这个案例中,虽然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了债权不得转让,但根据法律规定,这种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的丙公司。丙公司作为受让方,在合法受让债权后,有权要求债务人乙公司向其履行债务。乙公司仅能依据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来对抗丙公司的请求,而不能单纯以其与甲公司的约定来拒绝履行。这也体现了债权转让外部效力中对受让人权利的保护以及对债务人抗辩的合理限制。

【举例说法】

李四将对王五的 50 万元债权转让给赵六,王五接到通知后,以李四之前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向赵六履行债务。

【律师点评】

在此情形下,王五对李四主张的货物质量问题的抗辩,可以对赵六主张。因为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新的债权人行使。但如果存在法律另有规定的特殊情况,则应依据具体法律规定来判断。这凸显了在债权转让中,债务人权利保障的重要性,同时也明确了外部效力的具体体现和适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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