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超过30日,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工伤
离职不批准怎么办
劳动者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 30 日,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王某在一家公司工作,因个人原因决定离职。他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公司,但公司一直不批准。30 天后,王某直接要求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拖延。王某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最终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公司为王某办理了离职手续。
在这个案例中,王某的做法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他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了用人单位,就已经履行了法定的程序和条件,无需用人单位批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时为其办理离职手续,而不应故意拖延。如果劳动者遇到类似情况,要坚定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等合法途径来解决问题。同时,用人单位也应该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尊重劳动者的选择,依法及时办理离职手续,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