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逃避服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多次拒绝、逃避服兵役;组织、煽动他人拒绝、逃避兵役;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拒绝服兵役等等。
《刑法》第三百七十六条,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案例一:张某在战时多次故意逃避服役,经劝说仍无悔改之意,最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案例二:李某在战时不仅自己逃避服役,还煽动身边多人一起拒绝服役,造成了恶劣影响,后被法院以战时逃避服役罪判刑。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战时逃避服役的行为是被法律严格禁止的。对于这种严重违反国家军事义务的行为,必须依法予以惩处。在司法实践中,要准确认定“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量刑。同时,也提醒广大公民,在战时要积极履行服役义务,为国家的安全和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去逃避服役,否则将会面临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