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抚养费的给付由双方协商确定,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王某与李某离婚后,双方就孩子抚养费问题协商不一致。王某有固定工作,月收入 8000 元,李某暂无固定工作。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王某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 2000 元,直至孩子年满 18 周岁。
张某和赵某离婚,育有两个子女,张某收入较高。经法院判决,张某需承担两个孩子较高比例的抚养费,以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教育需求。
在确定孩子抚养费时,应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父母的收入情况、孩子的实际需求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等。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一方,一般按照比例确定抚养费数额,但也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实际案例中,法院会秉持公平合理原则,保障孩子的权益。同时,无论抚养费如何确定,父母双方都应尽到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和关爱责任,为孩子的成长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