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的卡刷了,数额较大的算盗窃,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案例一:王某在商场门口捡到一张银行卡,通过尝试猜出密码后在多个商店刷卡消费,共计消费数千元。后被警方抓获,经法院审理,认定其构成盗窃罪,依法对其判刑并处罚金。
案例二:李某捡到他人遗落的信用卡,在明知不是自己的卡的情况下,仍多次在超市等场所刷卡购物,累计金额较大。最终李某以盗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这类案件中,关键在于行为人对捡到的卡进行刷卡消费的主观心态和具体行为。如果明知卡是他人的,还故意去使用以获取非法利益,这显然符合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特征。同时,数额较大也是构成盗窃罪的重要条件。对于此类行为,法律会进行严格的界定和惩处,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公民的财产安全。广大民众应增强法律意识,切勿因一时贪念而触犯法律。即使是捡到的卡,也不能随意使用,而应及时上交相关部门或联系失主,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