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可以收集以下婚外情证据:
1、床上的视频和照片,这类证据一定要注意获取的合法性,不能侵犯他人隐私。
2、电话录音、谈话录音,如果在对方聊天过错中取得谈话录音,录音中提到开房过夜之类的事情,也可以直接证明外遇出轨的事实。
3、手机短信,一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
4、qq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米聊聊天记录、易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记录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据来证明外遇出轨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李先生在离婚诉讼中,出示了妻子与他人的亲密微信聊天记录,聊天内容中包含诸多暧昧言语和约会安排,最终法院据此认定妻子存在婚外情行为。
张女士发现丈夫与他人的开房短信,以此为证据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查确认该证据的合法性后,对张女士的离婚诉求予以支持。
在离婚案件中,婚外情证据的收集和运用至关重要。如上述案例,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的相关证据,能够对案件的走向起到关键作用。但需要注意的是,证据的收集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不得采用非法手段获取,否则可能无法被法院采纳。同时,对于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也需严谨对待,以确保其能有力地支持自己的诉求。在面对婚姻中的不忠行为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智,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