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超过二十年应该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案例一: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签订了为期三十年的租赁合同。在租赁二十年后,双方就剩余十年的合同效力产生争议。最终法院认定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
案例二:丙与丁签订了二十五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五年后丙以合同超过二十年部分无效为由,要求丁搬离。丁不服提起诉讼,但法院依旧判决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
在这类案件中,当事人需明确法律对于租赁期限的规定。对于超过二十年的租赁约定,超出部分无法得到法律保护。当遇到此类纠纷时,双方应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合理主张自己的权益。同时,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务必注意租赁期限的合法性,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争议和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