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案件 > 危害税收征管罪客体表现是什么

危害税收征管罪客体表现是什么

瑞律网整理发布 80°c 2024-12-29
导读:刑事辩护危害税收征管罪客体表现是什么危害税收征管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秩序。危害税收征管罪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制度,妨害国家税收正常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危害税收征管罪包括逃税罪、抗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危害税收征管罪客体表现是什么

危害税收征管罪客体表现是什么

危害税收征管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秩序。危害税收征管罪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制度,妨害国家税收正常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危害税收征管罪包括逃税罪、抗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虚开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举例说法】

王某经营一家企业,通过伪造账目等方式隐瞒收入,逃避缴纳巨额税款。税务机关经调查发现后对其进行查处,王某最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李某作为个体商户,长期故意不申报纳税,经多次催告仍拒不改正,后被司法机关以逃税罪论处。

【律师点评】

在危害税收征管罪中,无论是纳税人还是扣缴义务人,都应严格遵守国家税收征管制度。如上述案例中王某和李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破坏了税收管理秩序,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此类犯罪,司法机关会依据相关法律条文,结合具体案情和证据,准确认定和惩处。同时,也提醒广大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要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触碰法律红线。

声明:文章内容系瑞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