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张某驾车与李某的车发生碰撞,张某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而是驾车离开。后李某报警,交警通过监控找到张某。最终张某因未保护现场被依法处罚。
王某驾驶摩托车与行人陈某发生碰撞,王某立即停车并拨打 120 抢救陈某,同时向交警报告。因抢救陈某变动了现场,王某按规定标明了位置。事后王某积极配合处理,得到妥善解决。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如案例中张某的行为是错误且违法的,这可能导致事故责任难以认定,也可能加重其自身责任。而王某的做法是正确且值得肯定的,其积极履行了法律义务,既保障了伤者的生命安全,也为后续的妥善处理奠定了基础。遇到交通事故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或采取不当行为,依法依规处理才是正确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