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和员工续签合同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张在某公司工作了 5 年,合同到期后公司决定不再续签。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向小张支付了 5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在这个案例中,公司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在不与员工续签合同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保障了员工的合法权益。这也提醒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行事,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同时,员工在遇到此类情况时,要清楚自己的权益,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小李在一家企业工作了 3 年零 2 个月,合同到期后企业未与其续签。企业按照规定向小李支付了 3 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对于工作年限不是整数年的情况,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也是准确和合理的。企业遵循法律规定支付补偿,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应积极与企业沟通,确保自己能获得应得的补偿,若存在争议,可寻求专业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