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能对追索劳动报酬等裁决申请撤消的情形如下: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一:某公司认为仲裁裁决中适用法律错误,遂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经审查,法院认定确实存在法律适用错误,最终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
案例二:一用人单位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为由申请撤销裁决,经法院核实,该仲裁委在管辖上确有瑕疵,遂作出撤销裁决的裁定。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申请撤销仲裁裁决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情形来进行。若随意申请,不仅浪费司法资源,也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利后果。同时,劳动者也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关注仲裁裁决的执行情况。对于用人单位的撤销申请,法院会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仲裁裁决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一旦裁决被撤销,当事人应及时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后续行动,以保障自身权益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