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文件,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所谓非法是指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具体的规章制度,不属于接触、保管国家秘密文件的人员而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文件,或者虽属于保密工作人员,但其持有该绝密文件没有合法根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二款,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案例一:王某在非工作场合意外获得一份国家绝密文件,在被相关部门发现后,其无法说明文件来源与用途,最终被依法判处刑罚。
案例二:李某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国家绝密文件并私自持有,在调查中仍拒不交代情况,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对于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文件且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法律是绝不姑息的。这明确体现了刑法对于国家机密保护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任何人都不应抱有侥幸心理去触碰法律红线,否则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同时,也提醒大家要增强法律意识和保密意识,自觉维护国家机密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