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申诉时效是两年,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条,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甲某因涉嫌犯罪被判刑,刑罚执行完毕两年后,其发现新的证据可能证明自己无罪,遂提出申诉,最终法院受理了申诉并进行了重新审理。
乙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两年多后提出申诉,理由是原审判决存在重大错误,但经审查不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法院依法未予受理。
在刑事申诉中,时效规定是明确且重要的。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时效内提出申诉,同时要注意是否存在符合特殊受理情形的情况。法院在审查申诉时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操作,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诉会依法作出处理。而申诉人也应积极收集证据,以有力的理由和依据提出申诉,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也提醒我们,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司法机关,都要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确保司法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