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延交付租金,房东不能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无正当理由到期未交付租金的,出租人应先行使催告权,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交付。如果在出租人催告的期限到达后,承租人仍不予交付,出租人便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纠纷
迟延交付租金房东能解除租赁合同吗
迟延交付租金,房东不能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无正当理由到期未交付租金的,出租人应先行使催告权,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交付。如果在出租人催告的期限到达后,承租人仍不予交付,出租人便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举例说法】租客小张因资金周转问题,延迟了一个月支付租金。房东老李在未进行催告的情况下,直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让小张搬离。小张认为房东做法不合理,双方产生纠纷。最终法院判决老李需先催告小张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金,如小张仍不支付,才可解除合同。
在这起案例中,房东老李未依法先行使催告权就直接要求解除合同,其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作为房东,在遇到租客迟延交付租金的情况时,应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操作,给予租客合理的期限去支付租金,不能擅自采取单方面解除合同等过激行为。而租客小张也应意识到及时支付租金是其应尽的义务,当出现资金困难等情况导致租金延迟支付时,应积极与房东沟通协商,避免纠纷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