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维权:
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2.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提供商业秘密及侵权行为的有关证据。
3.向人民法院起诉。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要弄清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4.协商解决。被侵害人可以与侵害人进行协商,要求其停止侵害并做适当赔偿,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民事诉讼法》第21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A 公司是一家拥有核心技术秘密的企业,其商业秘密被竞争对手 B 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并使用。A 公司发现后,首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投诉,工商部门经过调查核实,对 B 公司作出了相应处罚。但 B 公司并未停止侵权行为,A 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审理,认定 B 公司的侵权行为成立,判决其停止侵权并给予 A 公司相应赔偿。
在这个案例中,A 公司采取了多种维权途径,先是向工商部门投诉,在未达到预期效果后又及时向法院起诉,这是非常明智的做法。当企业的商业秘密遭到侵犯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维权方式,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这对于维权的成功至关重要。另外,法院的判决也体现了对商业秘密的有力保护,警示其他企业不得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C 公司研发了一项具有重大市场价值的商业秘密,其员工 D 在离职后将该秘密泄露给了另一家企业 E。C 公司得知后,与 D 和 E 进行了协商,要求他们停止侵害并给予赔偿。经过多轮谈判,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D 和 E 承诺不再使用该商业秘密,并对 C 公司进行了一定的经济补偿。
此案例中,C 公司在发现商业秘密被侵犯后,首先选择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这是一种较为高效和灵活的处理方式。通过协商,可以避免繁琐的诉讼程序和高昂的诉讼成本,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双方的关系。当然,在协商过程中,C 公司需要坚定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明确提出自己的要求和底线。如果协商不成,再考虑通过其他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也提醒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防止员工泄露商业秘密。同时,对于其他可能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要保持警惕,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