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误诊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患者李某因身体不适前往医院就诊,医生误诊为普通感冒,后病情恶化,经检查发现是严重的心脏疾病。患者及其家属将医院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医院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张某感觉腹部疼痛去医院,医生误诊为肠胃炎,治疗一段时间后不见好转,转至其他医院才被确诊为阑尾炎。张某对原医院提起诉讼,获得了一定的经济赔偿。
在这些案例中,可以明显看出医生误诊给患者带来了严重的后果。根据法律规定,医院有义务提供准确的诊断和治疗。当发生误诊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时,患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医院应加强对医生的专业培训和管理,提高医疗水平,减少误诊的发生。同时,患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要注意及时收集证据,如病历、诊断报告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会保障患者获得合理赔偿,促使医疗机构更加重视医疗质量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