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年满八周岁后,确定子女抚养权时,要考虑孩子的意愿。所以子女年满8周岁,应该听取孩子的意见。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张某和李某因感情破裂离婚,他们育有一个十岁的儿子。在抚养权的争夺中,法院充分听取了孩子的意见,孩子表示更愿意和父亲一起生活,最终法院综合各方面因素,将抚养权判给了张某。
在这个案例中,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其意愿得到了尊重和考虑。这也体现了法律对于未成年人自主意愿的重视,在确定抚养权时充分考虑孩子的感受,以保障孩子的权益和福祉。法律的规定是为了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最大程度地保护孩子的利益和成长环境,确保他们能够在相对稳定和适宜的条件下继续生活和发展。
王某和赵某离婚时,他们的女儿刚好八周岁。在处理抚养权问题上,双方各执一词,而女儿明确表达了希望和母亲生活的想法。法院在审理后,依据法律规定,尊重了孩子的意愿,将抚养权判给了赵某。
此案例很好地说明了当孩子年满八周岁,其意愿对于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影响。虽然父母双方可能都有抚养孩子的意愿和能力,但孩子自身的想法在法律层面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这提醒父母在面临离婚和抚养权问题时,要更加关注孩子的内心感受和需求,不能仅仅从自身角度出发去争夺抚养权,而应把孩子的利益放在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