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有的主要内容: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二、夫或妻个人财产处理。
三、子女抚养权的处理。
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
1、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协议方能生效。
2、协商一致,离婚协议可以变更或补充。
3、没有法定事由,离婚协议不能反悔。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张某与李某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约定不明确,导致后续双方产生诸多纠纷。
王某和赵某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子女抚养权归王某,但赵某事后反悔,试图争夺抚养权,引发诉讼。
在实际案例中,离婚协议内容的明确性至关重要。如上述张某与李某的情况,不明确的财产分割约定易引发争议和矛盾,使双方陷入长期纠纷,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而王某和赵某的事例则提醒我们,离婚协议一旦达成,若无法定事由,不能随意反悔,否则不仅违背诚信原则,也会给对方造成伤害,同时可能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离婚协议的拟定和签署应慎重对待,确保各项条款清晰、合理且符合法律规定,以避免后续不必要的麻烦。